河南省洛阳工伤事故案件
来源:刘昊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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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,原告受雇于被告到洛阳君临天下工地打工,从事砌体工作。12月28日中午12时,原告与工友从被告河南省五建公司26项目部洛阳君临天下工地收工下楼,通过安全通道时,通道突然坍塌,将原告等十几人掩埋在废墟里。案发后,原告被工友送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。经手术治疗后至今一年多,原告腰椎以下高位截瘫,需人工导尿排便,生活不能自理。事故发生后,二被告互相推诿,辩称原告只是意外事故,被告不应承担法律责任。后原告被逼无奈,找到本律师,请求给予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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